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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作一名优秀的版主的职责.如何留住版友 [打印本页]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6-11 09:52
标题: 作一名优秀的版主的职责.如何留住版友
       一个论坛、一个版块能留住板油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版块的经营观念,有一些版主认为要想留住版友必需得发一些有吸引力的帖子才行。所以有些版主在论坛兴建的初期拼命写作,绞尽脑汁要码出一些好文章来,或者是到别的网站、论坛寻找一些精彩的帖子转帖过来,事实证明这样做版块上文章帖了一大堆人气的提升效果并不明显,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版友来到论坛的目的无非有三:1.发表自己对生活、对社会、对工作的一些看法,渴望和别人交流。2.倾诉自己情感的得失、发泄现实生活中的愤懑、表达自己在生活中的感受。3.展示自己的能力、寻找知音和共鸣、体验在虚拟世界中成功的快感。

    从上面三点上来看版友们来论坛不是被动的欣赏,而是要主动的交流和互动。说白了,版主要确立的经营观念不是你来欣赏我,而是我要欣赏你。

    如果版友要欣赏好文章就无需来论坛了,各大网站、著名的网上书屋、文学专题网站上的热点新闻、好帖子、经典名著多如牛毛。论坛上文章的精彩程度无论如何都不能与之相比。

    论坛上最主要的功能、最有魅力之处是交流互动,在论坛兴建的初期版主贴出几篇象样的文章来吸引板油是对的,但是当已经有版友注册时注意力应该转到对版友帖子的回复上来,在论坛上任何一个发帖子的人都渴望别人对自己所发帖子的关注,不论是赞美、批评或是讨论都能吸引版友再次回过头来。(当然版主不要对版友高高在上的指指点点,这样会令版友反感。)

    发帖子的人最郁闷的是自己发出的帖子没人理会,因为任何一个人所发出的主题帖子(跟帖灌水除外)都是经过一番考虑的,有些主题帖子耗费了作者大量的心血和时间。 有句话说得好:对别人最大的藐视就是不屑。自己发出的帖子没人理睬比埃了几“砖头”还落寞失望。

    作为一个好的版主一定要控制住展示自己主题写作能力的欲望,版主不是不能发主题帖子,而是要适度,不能发得太多,要把重点放在对版友帖子上的回复上来。

    版主虽然不是什么行政干部,但是他(她)引导着自己所管理板块的发帖风格,在某些论坛的有些版主很习惯于带头发主题,版友们为了使自己不被淹没,也都跟着大量发主题而不愿回复。这就形成了版块上马拉松式的发帖风格,大家都只管发帖互不理睬,有些帖子根本就没人翻看过。时间长了版友们就会失去热情,论坛也就冷落了下来。

    所以,作为一个版主要做好的最基本的工作,是回复每一位版友新发的帖子。引导自己的版块形成互动交流的风格。

    当然,搞好一个论坛、版块认真回复每一位版友的帖子只是最基本的要求。一个论坛要体现它独到的魅力,成为网上的一个模范论坛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水文,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切记),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记住,你是版主,应该有主见,要懂得运用民主集中制。

11、版主与版主一定要沟通好,对一件事出现两个不同的处理结果,除了会引起版主、版副之间的尴尬外,更严重的是直接打击了版主的威信。

12、你想改革,很好!但千万别太急进,一定要先令网友充分了解你的意图和想法。   


     一个成熟的社区当走入良性的发展阶段后往往能够由于他的成熟和独特气质自动吸引更多的网友,而且如果一个网友觉得这里足够吸引自己,他可以自觉给他的朋友介绍这里,这跟商业推广的二百五十法则是一个同样的道理。作为一个版主应该努力在网友中间塑造一个热心、亲切、讲道义的形象,可以说这就是版主的人格魅力,利用你的人格魅力来吸引更多的朋友,利用你的人格魅力团结一部分网友,培养坛子的一些中坚力量,然后*这些朋友的帮助逐步塑造本坛的气质。一个坛子的风格有很多种,或诙谐、或沉稳、或学究….往往会受到版主和社区管理层、坛子中坚力量他们自己的性格或者语言风格的影响,所以身为版主应当经常要身先士卒定时写文章,尽可能的回帖,激发老朋友尽可能的参与讨论,鼓励新的网友发表自己的观点。


[ 本帖最后由 孤寂城主 于 2008-1-15 09:07 编辑 ]
作者: 纸上谈兵    时间: 2007-6-12 19:00
标题: 回复 #1 孤寂城主 的帖子
版主就是版主,就应该有版主的威风,首先,拉帮结伙,打压异己份子.对个别敢于反抗之人更要从各方面邸毁他(比如骂他黑手党)赶尽杀绝,从此一统版块,无有不从者
作者: 6211    时间: 2007-6-13 01:11
倍感压力(因为在外边上网所以不敢上主号)
作者: 48048    时间: 2007-6-13 07:57
报道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6-15 11:14
呵呵
作者: 9yangjiang    时间: 2007-6-17 12:18
厉害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6-21 09:49

作者: cu1314    时间: 2007-7-1 09:54
做版主也不容易啊。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7-7 12:38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啊!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7-9 09:15

作者: yunfei9334    时间: 2007-7-12 09:55
原帖由 纸上谈兵 于 2007-6-12 19:00 发表
版主就是版主,就应该有版主的威风,首先,拉帮结伙,打压异己份子.对个别敢于反抗之人更要从各方面邸毁他(比如骂他黑手党)赶尽杀绝,从此一统版块,无有不从者

如果我是斑竹,首先把你干掉
作者: 爱梨寻    时间: 2007-7-19 17:37
支持
作者: 湖面无舟    时间: 2007-7-20 09:05
说得好
作者: 48048    时间: 2007-7-21 22:01
还是用实际行动说话吧。。。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9-8 17:58
各有各的见解,各有各的看法,但是最关键的是如何处理好版主跟群员的关系?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9-8 17:59
谢谢你们的支持!
作者: 过眼云烟    时间: 2007-9-19 11:01
楼主说的好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9-29 17:45
谢谢各位支持我的小贴!
作者: aiguo543    时间: 2007-10-18 11:58
说得真好啊!版主的责任是引导、鼓励新人;删除不符规定的帖子等等。但并不是如楼上有人说的“打击异己”,既然搞一个灌水区,那就是希望坛友来论坛不仅只为了下有用的东东和为了挣到需要的墨币而敷衍了事地进行回复,而是希望大家还有一个交流互动的空间。如版主不管三二十一的乱删帖,就会打击发帖者的热情。http://bbs.inknet.cn/thread-71828-1-1.html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10-26 09:06
楼上的朋友,说得有道理。
作者: 不文人    时间: 2007-10-26 17:57
做过斑竹的人都知道,其实,斑竹并不是那么好当的,你多的不只是个职位,更多的是职责,宽宏大量,容忍......

我做斑竹多年,深有感触哇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10-30 17:03
呵呵!是啊,的确是很麻烦的啦!
作者: 爱梨寻    时间: 2007-11-14 14:05
说得有道理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11-21 09:45
呵呵!
作者: 风龙D仔    时间: 2007-11-21 09:56
城主真会装深沉 ,哪里抄来的文章,给我们大家从实招来!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11-22 09:27
郁闷,既然你这么说的话,麻烦你也抄一篇文章给我,好不好啊?
作者: fkc168    时间: 2007-12-5 22:36
原帖由 纸上谈兵 于 2007-6-12 19:00 发表
版主就是版主,就应该有版主的威风,首先,拉帮结伙,打压异己份子.对个别敢于反抗之人更要从各方面邸毁他(比如骂他黑手党)赶尽杀绝,从此一统版块,无有不从者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7-12-12 09:07
这可不能光明正大的拉帮结派啊,私下来嘛!
作者: hjq86    时间: 2007-12-21 17:01
上二楼说得好啊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8-1-8 15:06
呵呵!
作者: 喷墨王子    时间: 2008-1-8 19:38
我们会作好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8-1-9 16:14
呵呵,相信你们的能力!祝愿喷墨论坛做得一年比一年好~!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8-1-13 14:27
顶~起~
作者: 有空看看    时间: 2008-1-28 19:46
是原创吗?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8-2-17 09:21
呵呵!为何有此一说呢?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8-7-9 12:14

作者: 小梁飞刀    时间: 2008-7-11 22:45
不管此帖是圆创还是方创,现在看起来还是不错,有点那么个意思,那就帮顶一下吧.........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8-7-30 15:23
谢谢支持!
作者: 北京小安    时间: 2008-7-31 11:34
收藏了,奉为教材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8-8-4 17:42
谢谢!谢谢各位的大力支持。
作者: 孤寂城主    时间: 2008-8-2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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