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利盟向美国俄亥俄州法院提交了名为“John Does”的修正诉讼,并增加了31家被告。再次被列为被告的美国耗材经销商IJSS 对此提出异议。
IJSS主要经营TonerZone.com和inkjetsuperstore.com打印耗材网站。 曾经是利盟侵权案的报告,并于2001年4月签署了永久禁令的同意协议。但是在2012年6月,利盟再次起诉IJSS,称其并未遵守协议。有消息称利盟此举是为了证实IJSS销售克隆或再生侵权耗材。
IJSS提出异议,称利盟的修正诉讼违反了美国民法第15条。据该法条,利盟在提出修正诉讼前,应先征求被告或法院的同意。但事实上,利盟并没有这样做。
IJSS称:“法院不是专为利盟服务的。利盟一再利用侵权为由烦扰了整个行业,更别提我们这些小小的外地经销商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修正诉讼。”
利盟控诉“John Does”被告的最后期限原定是5月6日。但其已以发现更多侵权者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延期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