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其根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中的337条款,对此前爱普生起诉的三家公司颁布了扣押及没收令。据称,该裁决结果是基于2012年4月337-TA-565调查后所颁布的普遍排除令(GEO)得出。
委员会的公告指出,接受调查的公司试图进口违反上述GEO的产品到美国。除了禁止相关产品入境,海关还就上述GEO发出了书面通知,表示如果这些公司再试图进口相关产品,他们将予以扣押及没收。
接收到禁令的公司和组织如下:
位于北卡罗来纳州的DramTreeDistributors公司、新泽西州LSTProductsLLC公司和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NanoPacificCorp.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相关的业务实体,或任何的公司继承人或受益人。
该委员会还透露,这个禁令的副本已送往美国财政部秘书处、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在华盛顿和长滩的办事处,也已送达涉案企业。该案的法律顾问包括爱普生波兰分公司、爱普生美国公司和精工爱普生日本公司。以上企业均为337-TA-565案件的原告。
2014年12月23日,爱普生公司(EpsonPortlandInc.、EpsonAmerica,Inc.、SeikoEpsonCorporation)向ITC提起诉讼,指控19家通用耗材企业向美国进口、销售的墨盒及相关零部件侵犯了其五项美国专利:8,366,233、8,454,116、8,794,749、8,801,163及8,882,513号专利,违反了1930年美国关税法中的337条款。爱普生请求ITC针对其发起的诉讼案下发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永久停止和终止令。
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月21日发布消息称,将应爱普生提出的请求,着手对侵权墨盒及配件产品进行337调查,该起诉讼案涉及的相关墨盒及配件应用于爱普生旗下的喷墨打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