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佳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终止针对32家通用耗材企业的4项专利侵权调查。具体专利包括第8,369,744 (简称‘744)、 8,565,640 (简称‘640)、8,676,085 (简称‘085)和 8,135,304 (简称‘304)号专利。
在5月份的原始诉讼中,佳能控告32家公司侵犯其9项“万向节”齿轮相关的专利。
佳能表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目前还在进行审前准备以及初期调查。终止其中4项专利的侵权调查有助于简化调查,节省公共资源,减少不公平进口调查办公室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工作。佳能还特别声明,提出此次申请前,并没有和涉案各方达成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规则》第210.21(a)(2)项规定,基于和解、许可或其他协议,包括同意提交仲裁的协议或同意令,任何一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申请终止对任何或所有调查对象的全部或部分调查。“公共利益赞成和解,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保护公共及个人资源”。而根据210.21(b)(2)项,通过和解终止争议不构成违反1930年《关税法案》第337节之规定。
一业内人士告诉再生时代,佳能似乎没有做足功课,它两星期前才从被告名单中移除两家不存在的公司,现在则要求终止其中4项专利的侵权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