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塔克萨斯州南区法院的Lee H. Rosenthal法官作出即决判决(又称为“简易判决”),判定BreezyPrint公司并未侵犯其竞争对手PrinterOn公司的专利。涉案专利属于移动打印软件领域。
据悉,BreezyPrint为一家小型移动打印公司,于2013年10月成为本案中的被告。原告PrinterOn公司则于2014年9月被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收购。
法官Rosenthal先生宣称,涉案的美国专利号为:6,990,527、7,007,093、7,249,188以及7,827,293,均为PrinterOn十多年前发明的专利。同而被告BreezyPrint使用的是能让用户从移动设备端打印文件的新技术,并未侵犯上述原告持有的专利。
法官公布了长达86页的法律文件,详细阐述了该判决结果的原因: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时,计算机必须下载和安装驱动才能进行打印。而PrinterOn发明的专利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可以自动化驱动下载程序,这一发明让PrinterOn成功“垄断市场,使其成为全球领先的打印软件开发公司。”BreezyPrint建立于几年前,其采用的云技术可使用户从移动设备打印文档。而该技术并不需要安装驱动。
BreezyPrint的建立者和首席执行官Jared Hansen在一次采访中表达了他的喜悦:“这次的胜利来之不易。对于小公司来说,成为专利诉讼案的被告相当于被判了‘死刑’,有许多例子可以证明这点,但幸运的是我们胜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