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公司旗帜
因打印机无法兼容第三方墨盒,乌鲁木齐律师张元欣于2012年2月10日将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主张其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且怠于履行环保责任。目前,该案已被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元欣起诉称,2008年6月8日,他以人民币14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三星牌SCX-4300多功能打印一体机一台。近日他购买粉盒时才发现,市场上并没有兼容粉盒出售。后经了解,该打印机安装了特殊的加密芯片,限制消费者购买其他品牌的粉盒和自行加粉使用,只有能高价购买三星自己生产的原装粉盒才能继续使用。
张元欣认为,三星捆绑销售打印头和原装耗材的行为,使得耗材用完后墨盒无法循环使用,基本无损的打印头和墨盒都将报废,产生了大量难以分解的电子垃圾。上述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的消费选择权,也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故要求三星就上述行为做出公开赔礼道歉,并修复其购买的一体机使用再生墨盒和自行加粉的功能。
事实上,张元欣的遭遇并不特殊。一位业内人士向财新记者介绍,打印机内安装“加密芯片”的情况,在业内其实非常普遍,并不只是三星一家。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若只购买第三方粉盒,确实无法直接使用。
但是,加密芯片并非无法破解。近年来,针对三星等销量比较大的打印机品牌,很多第三方粉盒生产商,都将粉盒和破解芯片一起出售。由于不像破解正版软件的序列码那样,存在知识产权上的障碍,所以,对于这些厂商,三星等大品牌商也一直没有有效办法应对,只能通过频繁地淘汰旧有型号,来增加破解者的成本。
此前,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打印显像应用分会秘书长郭淳学曾对媒体分析指出,长期以来,打印机厂家都是将高技术含量的打印机低价格销售,而将技术含量比较低的耗材高价销售,通过耗材赚取利润。这种模式,始于美国吉列公司对剃刀和刀片的销售,故被称为“刀片模式”。
但是,由于上述模式不利于对墨盒的充分利用,环保界一直表示强烈反对,并呼吁通过立法规范类似行为。而根据2003年1月2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的《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这种行为,在欧洲已被禁止。
在新疆遭遇的起诉对于三星公司会产生何种影响,还有待司法结果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