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4月10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定于4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集中受理2013年度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初审,确保申报信息准确翔实,并及时将有关申请材料报送总局。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出版行政部门对2012年认定的第一批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进行年度考核。
今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评审工作在总结2012年评审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对申报企业的合法经营、规模效益、技术装备、创新研发、管理体系、绿色环保和人才队伍等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鼓励在绿色印刷、数字印刷等领域中有特色、有潜力的创新型印刷企业申报成为国家示范企业。同时,结合印刷复制监管工作要求,今年评审工作还将根据出版行业持证上岗制度有关要求对申报企业管理人员接受岗位培训的情况进行审核。
在扶持政策方面,除继续落实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外方投资比例、设备进口等方面的产业政策以外,总局还将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和发展资金方面对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予以支持,在中国出版政府奖(印刷复制奖)、全国文化重点出口企业、全国文化高新技术企业等评定中,对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