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欧洲法院(ECJ)宣布欧盟国家将对打印机和电脑厂家征收版权税,因为消费者使用打印机和电脑非法复制了他人作品,侵犯了版权人的利益。
早前,德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一的文字作品管理协会(VG Wort)向德国法院(GCJ)起诉佳能、爱普生、富士通、惠普、京瓷以及施乐公司,称这些公司所供应的设备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打印了其版权作品,必须给予相应的赔偿。此后,德国法院请求欧洲法院进行审理。
欧洲法院称,为了预防潜在的侵权行为, 厂家很有可能将会把这个税费成本追加到消费者身上。“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联盟国家可以对非法复制版权作品的设备所有者征收相关税费。”法院解释说。
法院还表示:“如果非法复制行为涉及多个设备,联盟国家可以对这些设备的所有者分摊征收相应的税费。但是,这种途径所征收的税费总额应该与非法行为涉及单个设备所征收的税费相当。”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所有相关人员的基本权利才可得到平等维护。”法院进一步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