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爱普生公司以“知识产权大师”身份自居,又在北京大学为中国媒体界搭起了知识产权普及培训的课堂,为“对知识产权无知的中国媒体界”传授新的日本爱普生的知识。
“中国企业知识产权失衡了。一方面是企业没有充分调动积极性,另一方面是考核机制的问题缺失,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呢?让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和谐持续发展的永动力呢?要企业充分发挥积极性,卯足力气发展知识产权,就一定要让企业从心里明白知识产权到底有什么好处?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开发并不只是那些规模宏大的企业才要去做,事实上任何企业从刚起步就要建立这种“利弊权横”的平衡意识,决不能为了眼前短期利益,在仿造的圈子中不能自拔。”
“在知识产权立国的日本,许多企业都是从小做大,企业刚起步时,就树立自主更新,绝不模仿,宁可牺牲眼前利益,也要用知识产权来武装企业的良好意识。日本著名企业爱普生为例,在他们的知识产权对外教材中,有一个专门的表格清晰的表达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开发的强弱程度给企业带来的利弊。”
以上都是日本爱普生公司关于“中日企业差异之我见”,以“大和”民族强者的身份,对中国企业“落后”的现状深表同情和叹息,也表达其强烈的帮助中国企业改变现状的良苦“用心”和良好“愿望”。笔者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中国媒体工作者,丝毫没有被这种诚心所感动,只感到了“太阳旗”的炫耀,感到了日本爱普生公司挟美国ITC337墨盒案大获全胜的余威,以胜利者的姿态,向17家中国企业示威,向支持中国企业应诉的政府示威。表明即使在中国的家门口,也敢进一步侮辱弱小的中国的企业,嘲弄中国人民的感情。
“知识产权大师”名不符其实
笔者了解到;日本爱普生打印机墨盒知识产权诉讼案不只是经历过一个11月9日的败诉,3月份在同中国纳思达公司产品的诉讼中的所谓“和解”其实质也是同样的效果。不久前,日本爱普生通过在美国ITC的337墨盒诉讼,利用在本土“缺乏新颖性,应视为无效”的专利,成功地向中国通用耗材企业发布了普遍排除令。
具有戏剧性的是,纳思达公司的产品与日本爱普生在日本本土进行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自主专利技术的产品完全经受了法律的考验,可以全部登陆日本市场,并深受日本消费者的喜爱。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与日本的母专利几乎完全相同的专利,在美国ITC337案的裁决中却得到了认可。一个在日本本土不被认可的技术专利,在美国,却具备了如此大的杀伤力,这里面的玄机发人深省。能在中国最高学府北大授课的“知识产权大师”的所谓“专利”技术,真的具有专利的创新性?真的带给人类以新的科技的进步?还是以市场垄断为目的“垃圾”?真正的法律会将作出公正的裁决。
“337程序不仅仅对于中国企业,对于全球所有的被告而言,都是不公正的。首先程序的设置本身非常不利于被告抗辩,同时,由于许多涉案专利是在PTO降低审查标准的前提下得到批准的,而337程序又往往要求被告必须提出基于明显事实的抗辩方可反击专利权的有效性,其中对所谓的明显事实又采用了较高标准,因而,法律的平衡性极差。”知识产权资深律师张润先生的点评,或许能给中国企业一个专业的提醒。事实的真相应该是:日本爱普生公司成功地利用了美国境内特殊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打击竞争对手,以保护其在墨盒市场上的超额垄断利润。
中国企业并非知识产权重灾区
日本爱普生以中国企业知识产权导师的姿态,以为中国知识产权新闻界扫盲的心态,其用心有目共睹。中国企业在各行各业都不乏卓越者,与爱普生产品相关的打印机耗材产业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打印机耗材生产国,全球90%的耗材都是中国制造,占据了美国市场的30%。在中国通用耗材产业中,也涌现了很多非常优秀企业和品牌,并在专利技术方面,已拥有了众多的专利,如天威、纳思达等公司。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已有了很大的进步。面对民族产业“最危险的时候”,民族企业发出了“最后的吼声”:“中国企业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也希望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受到尊重”。
然而,知识产权诉讼毕竟是富人的游戏,尽管,在中国有很多优秀的企业,但要同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博弈,没有经济实力是不可想象的。特别是在美国,由于诉讼成本十分高昂,中国企业应诉要考虑实力,更需要勇气,这也正是笔者敬佩珠海纳思达公司原因。
法律要保护的是守法者
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只是大企业或跨国公司的专利,“中国制造”的耗材也并不是侵权的代名词,也不是劣质产品。是深受全球用户喜爱的质优价廉的好产品。之所以这样,日本爱普生公司才会不惜代价以知识产权的名义来“屠杀”竞争对手。美国的贸易壁垒取决于其特殊的政治环境,而真正的法律在全球会有一致的原则,就是保护守法者。中国企业的产品在日本能得到了日本法律的保护,在美国同样也会受大真正法律的保护。那么在中国,更可以挺直腰杆。拙劣的商业游戏,掩人视听的言论引导并不能永远蒙蔽客观的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