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江苏省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副省长储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计划:
第二轮第一批督察将于12月初启动,督察对象涉及苏州、南通、淮安、扬州四市。在为期一个月时间里,督察组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地区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首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情况。
督察期间:
如果发现重大突出环境问题,督察组将及时报告,坚决曝光。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问题线索将移交相关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储永宏指出:
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首轮4个批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了对13个设区市全覆盖,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发挥了重要的教育鞭策和警示震慑作用。
他强调,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是迎接第二轮中央督察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