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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在必行 再生打印耗材企业准备好了吗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3-09 220
    2009年,或是中国打印耗材企业最扬眉吐气的年代。从1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施《中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对循环再生产业及相关标准进行了界定,鼓励各行业企业实施循环再生方式进行产品回收、再加工制造和销售。此法的实施提振了中国打印耗材企业的信心。据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人士介绍,并不广为人知的再生打印耗材产业有着300多亿元的市场规模,创造了近百万就业岗位。天威、纳思达和精雕等一批知名品牌企业有望藉此法律提高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迎来再生耗材业快速发展的春天。

  300亿产业的生存状态

据介绍,被称为“世界耗材之都”的广东珠三角(以珠海为中心),有400多家企业形成了从零部件、材料及油墨到生产、物流和服务等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年产值高达300亿元人民币。这个产业基地的企业主要生产再生耗材,每年至少85%以上的产品出口到欧美、东南亚、中东等地区,占据全球60%以上的耗材产量。

但中国耗材企业普遍处于小规模、作坊式的生存状态,像天威、纳思达等产值超亿元的企业不多。在本土市场,中国耗材企业仅占15%的市场份额,与惠普、爱普生等“原装耗材”50%的占有率相比差距很大(另约35%的市场份额被假冒耗材占有)。在外销市场,中国企业常用低利润、极具竞争力的价格抢占原装耗材的市场,导致爱普生、惠普等企业屡用专利大棒打压中国企业。

据珠海纳思达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包括纳思达在内的10家中国打印耗材企业受到美国爱普生、惠普等3家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提交的“337调查”申请。结果纳思达败诉于爱普生,与惠普达成和解。早在2000~2005年,天威公司也曾遭到爱普生的专利诉讼。据了解,“337调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中的第337条款,经三次修订成为现行美国的《综合贸易与竞争法》。该法明确授权美国ITC,在美国公司提出请求的前提下,可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进行调查和裁处。涉案公司若被判定违反337条款而败诉,该企业产品会被完全禁止在美国销售。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曾凡新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产权已成为重要的市场竞争工具,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是无国界的,外国厂商因市场份额逐步被中国企业蚕食,就常用知识产权方式来打压。很明显“337调查”带有贸易保护色彩。耗材企业须谨记“337调查案”教训,只有重视在海内外申请并维护自有知识产权,才能取得市场主动权。#p#副标题#e#

  消费再生耗材势在必行

中国本是资源紧缺型国家,消费再生耗材对节约能源、净化消费环境、降低废物污染具有积极作用。数据显示,生产一只全新硒鼓需消耗2.85公升石油,制造一个全新墨盒则需消耗0.57公升石油。而制造再生硒鼓或墨盒的能源消耗只是制造全新产品的5%,价格约是原装耗材的1/2至2/3。在中国,若打印机及其耗材按15%左右的增长率计算,每年都将产生超过16万立方米(近100万吨)固体废弃物,可装满3000节火车皮,埋在地下1000年后仍完好无缺,不能降解。

据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人士介绍,欧美各国早已掀起绿色环保打印风潮,把利用和保护再生耗材写进了法律。1994年,美国环保法规定联邦机构必须使用再生墨粉盒。1993~1999年,欧洲每年有近2.43亿个墨盒被丢弃,这个庞大的污染源促使欧盟于2002年正式立法拒绝一次性耗材的销售和使用。

一位纳思达公司的黄姓分销商向《法人》记者介绍,“我们以前销售原装耗材较多,但利润非常薄。现在我们主推再生耗材,产品的性价比不错,利润也更有保障。”据业界专家称,再生耗材利用循环再生技术制造,产品性能并不比原装差。目前再生耗材的市场份额仅占15%,主要囿于主动消费再生耗材的观念尚未普遍形成,这有待于加大推广。

再生耗材在海外市场凭借环保价值和价格优势,广受用户推崇,市场份额高达45%,这客观上也带动了中国珠海作为“世界耗材中心”在外销市场的繁荣。现今“绿色环保”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这势必为再生耗材产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立法支持再生产业,实为众望所归。

  企业做好准备了吗?

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对循环再生的产业及相关标准进行了界定,鼓励各行业企业实施循环再生方式进行产品的回收、再加工制造和销售。

这对打印耗材企业放开手脚在中国市场攻城略池是一个莫大的机会。据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人士介绍,业界主流企业一直走“内销外贸”两条腿发展模式,2008年全球性经济危机使珠海企业的外贸订单剧减,天威、纳思达等公司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裁员,并将更多精力投入中国市场的销售。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秘书长龚滨良表示,政府对使用再生资源的倡导,立法的完善,对规范本土企业精耕细作国内市场,提高再生耗材的市场占有率,具有前瞻性眼光。#p#副标题#e#

北京法典航舰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子军在接受《法人》采访时认为,“此法出台是一个明确鼓励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大发展的市场信号,它以提高技术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和实施环保为宗旨,为再生耗材企业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郑子军分析认为,尽管法律规定在保障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再生耗材是个利好信息,但微观的市场工作还得由企业自己做。再生耗材能否成为市场的主流,需要按法律规定规范化经营,并做好各种充分的市场准备。

  淘金政府采购单

《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国产耗材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创造了全新的市场机会。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作为打印耗材产业基地,珠海为实施循环经济率先破冰验法。

2008年,珠海政府出台了打印耗材产品采购新政,对耗材单独分包招标,同时要求所有办公设备生产厂商对其机器耗材的兼容性进行申报,在办公耗材协议供货的招标文件中引入行业通用的标准作为评审依据,以节能环保、减少消费者经济负担为标准。

据悉,在珠海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天威品牌耗材凭借优质性价比产品不断中标政府的耗材采购目录,在其他地区也取得突破性进展。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曾凡新律师表示,“珠海政府的采购政策将逐步影响到其他地区。包括政府在内的更多消费者会选择性价比高、可循环利用的再生品牌产品。”曾凡新认为,政府采购再生耗材是一件“三赢”的事:既可以获得比原装产品更加优惠的价格,也可通过大量采购促进本土企业规范化生产和销售,实现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