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喷墨网-喷墨社区

我打印机涉337调查 佳能惠普告十中企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7-05 175

商务部昨天发布消息称,近日,日本佳能公司和美国惠普公司分别在美国提起涉及中国打印机产品的337调查申请。

据介绍,6月28日,日本佳能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指控全球20家生产及销售企业侵犯了其关于激光打印机硒鼓的两项专利,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被申请人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其中,我国珠海纳斯达集团等5家企业及其相关销售企业被列为被告。日本佳能公司同时还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对这20家企业提起了侵权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外国企业提起的第10起涉及我出口产品的337调查申请,预计美方将于7月28日左右正式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商务部昨天还透露,6月25日,美国惠普公司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了申请,指控全球7家生产及销售企业侵犯了其关于喷墨打印机墨盒的两项专利,要求对被申请人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我国上海、深圳、珠海等地的5家企业被列为被告。这是惠普公司在一年内第三次针对中国出口喷墨打印机墨盒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也是今年以来美国企业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的第9起337调查申请,预计美方将于7月25日左右正式立案调查。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反倾销主要针对进口产品的低价行为,而“337调查”则瞄准进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337调查”案一般在18个月内可完成,通过一次立案就可以将所有涉嫌侵权企业列为被告,在国外企业尚未形成出口规模前就进行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