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对来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的铜版纸提起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随即我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做出强硬回应,对此表示遗憾,认为美方的这一决定,既不符合WTO的相关规则,也违反了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我国造纸业近年来不断遭受到以美国、欧盟为代表的反倾销调查,此次却是反倾销和反补贴一起“光顾”,而且是22年来美国首次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调查,也是我国近年来遭受的第一起反补贴调查。中国造纸业此番不同寻常的遭遇,不但引起了业界企业的十分重视,更让中国政府高度关注。就在美国立案之前,我国商务部就专门派员抵美交涉,希望将此案妥善解决。
反补贴调查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是个新的挑战。反补贴调查,即对对象国政府提供给该国生产商补贴的情况进行调查,以便确认这种补贴是否造成该国出口产品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根据案件日程,2007年2月份左右,美国将对此案做出初裁,结果如何,不但影响着我国造纸业,更被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
企业行为还是“推手”作祟
New Page在美国只是一家中等企业,却提出了针对中国铜版纸的反倾销和发补贴调查,引起轩然大波。在提起调查的同时,New Page公司宣布再关停65万吨产能,似乎在证明企业确实受到了中国、韩国、印尼等三国进口产品的损害。
为什么占据更多市场的美国造纸巨头不提出调查申请,而由一家不被国内所熟知的企业提出。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中国涉案的十多家企业中,主要是内资企业和华人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基本被排除在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这其中很可能存在着问题,也许在背后隐藏着一些大企业的“推手”。
如果真如假设那样,这些企业没有“出头露面”的原因,最大的可能是这些企业在华有大量的投资,在中国经营着发展良好的业务,享受着中国给予的外资优惠政策支持。如果出面提出反补贴,很可能受到各方的“压制”。
但也有人认为,反补贴调查“光临”中国,与美国的政策改变有关。2005年7月,美国国会议员提出议案,要求将反补贴法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随着今年民主党在美国国会中期选举中获得大胜,此法案获得立法通过的可能性加大。本案的出现是否是美国政治格局变动的反应,国内各方表示不便发表评论。
联合还是孤军奋战
之前,造纸业遭受到反倾销调查,中国造纸企业总是表现出冷淡的态度,不但迟迟不能快速做出回应,组织相关力量应对。在相关调查过程中,甚至出现相互拆台的现象,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使结果变得更糟,对行业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虽然此次反补贴调查实属突然,但相关涉案企业还是做出了快速反应。根据相关规则,本案共有14家铜版纸生产企业列入被调查名单,主要分布在山东和江苏,包括金东纸业、金华盛纸业、晨鸣纸业、泉林纸业等。在和几家涉案企业沟通时获悉,这些企业不但有专人负责此事,已着手相应材料积极应对,而且一些企业已经及时联合起来,一起迎接挑战。
11月27日至29日,一个大型造纸行业的展会正在北京举行,国内领先的造纸企业悉数到场。相关铜版纸生产厂家也相聚北京,共同商讨应对事宜。但从有关方面获得消息,各方商谈的并不顺利,前景不太乐观。
不过,作为国内最大的铜版纸生产企业,金东纸业12月3日宣布,已经联合泉林、万豪、江南3家国内铜版纸龙头企业,率先积极应对调查,并在美国聘请资深律师,共同迎接反补贴调查的考验。
问卷正在进行初裁已经延期
反补贴和反倾销最大的不同在于,涉及到对国家政府的调查。虽然政府和企业都要对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做出回应,不过反倾销主要针对企业,而反补贴主要对象不但涉及企业,重点还是政府。因此,中国商务部对此案件十分重视,在与企业和相关组织沟通时,强调企业要积极面对,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相关调查问卷,真实反应企业情况,为行业赢取更多的发展空间。
12月21日,从商务部了解到,调查问卷从12月4日正式开始,截止日期到2007年1月10日。目前,各方调查问卷的填写工作正在进行中。但从商务部和部分企业透露的信息显示,因为涉及方面太广,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业都要参与问卷的调查,调查问卷并不好填写。
按照案件的进程,美国商务部将在2007年1月中旬作出补贴初裁。不过,美国申请方日前提出延期发布初裁的日期,从2007年1月15日延期到2-3月份。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延期对我方有很大好处,可以让政府和企业等各方有较多的时间来填写问卷。但对于初裁结果,目前无法评估,现在只有等待初裁。
商务部有关人员强调指出,企业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关注美方的消息,了解国内的情况,随机应变,沉着应对。业内人士也呼吁,中国造纸企业务必要抓紧时间填写调查问卷,提供材料时尽量列出劳工成本、土地取得的费用证明等,证明企业的各项生产营运属于市场自由调节。
案件敏感政府慎重
我国在加入WTO时曾承诺,取消所有禁止的出口补贴。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考虑,对很多产品和企业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扶持。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还把这些政策作为吸引投资的“橄榄枝”,为遭受反补贴调查埋下伏笔。
业内专家认为,反补贴案件之前很少出现,主要是因为一些发达国家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普遍认为反补贴法不适用于中国。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美国、欧盟等开始盯上了中国的这些补贴措施,针对中国的反补贴调查开始出现。
商务部对此次反补贴案件的出现表现出慎重的态度,要求各方谨慎对待,以免引起更大的影响。政府在担心本案的出现会影响其他产业遭到同样调查之外,更担心会引发其他国家纷纷提起反补贴调查浪潮。
但此次案件的出现,已经使我国产业补贴措施面临巨大挑战。专家认为,妥善解决我国现行补贴政策与WTO相关法规的冲突,已经成为政府的新课题,必须认真研究。各级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要加以完善,避开可能引发的争端。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人员表示,企业在积极应对的同时,要尽快熟悉“游戏”规则,掌握WTO有关反补贴方面的政策规定,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面对调查时,国内企业要积极站出来,维护企业和行业的权益。
做最坏打算开拓新市场
此次反补贴案件,按照目前情况分析,结果并不乐观,各方人士纷纷表示,没有把握能够赢得胜利。因为案件一旦进入程序,很难从根本上扭转局面。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尽量争取更小的损失。
目前,中国铜版纸主要出口到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如果美国提起的反补贴调查成立,我国出口到美国的铜版纸数量将大幅减少,被迫回到国内,这部分产能如何消化?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铜版纸市场产能虽然不断提高,但国内消费能力也在不断增加。这部分产能回到国内后,预计短期内将对纸张价格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随着市场消化能力的适应,将会被逐渐容纳。
同时,寻求其他出口市场,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出路。目前,欧洲对铜版纸的需求很大,但中国出口数量有限,而且欧洲纸机大多属于老纸机,生产成本较高,而中国都是近年来新上马的设备,产品质量具有很强的竞争力。预计欧洲将成为中国铜版纸的新的出口目的地。
但要注意的是,欧盟对中国产品的调查也是持续不断,纺织品、鞋子等商品的前车之鉴,需要造纸企业充分接受沉重的教训,在开拓市场的同时,采取灵活措施,规避规则下的“陷阱”,尽量避免引起欧盟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背景
美国对我铜版纸进行反补贴调查
2006年10月31日,美国New Page纸业公司(NewPage Cor-poration)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诉,要求对来自中国的平张涂布纸(Coated Free Sheet Paper,又名“铜版纸”)进行反倾销及反补贴立案调查。
2006年1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对中国出口的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调查期为2006年4月-9月。这是自1991年以来,美国首次对中国出口的产品提起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1月21日就此发表谈话指出,中方对美方做出对中国铜版纸反补贴调查的立案决定表示遗憾。美方的这一决定,既不符合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也违反了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一方面,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采取歧视性的“替代国”做法,另一方面,又同时对中国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已经构成了对中国产品的双重歧视。
美国方面表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根据对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害,对来涉案国的印刷纸张征收临时性关税,而美国商务部将在明年4月做出最终裁决。
被列入调查的中国企业有14家,主要集中在山东及江苏。目前出口铜版纸到美国数量较大的企业是金东纸业和晨鸣纸业。据悉,目前这些公司已经联合起来,并在美国聘请律师进行应诉。
链接
我国对美国和欧盟耐磨纸征收反倾销税
12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93号公告,公布了中国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结果,对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在4.1%-42.8%。自2006年12月1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耐磨纸时,应向中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并对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06年12月13日起5年。
该反倾销调查于2005年6月13日开始进行,商务部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商务部于2006年6月16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初步裁定后,商务部继续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2006年12月12日商务部做出终裁决定,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存在倾销。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12月13日起,对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耐磨纸征收反倾销税。
耐磨纸(Wear Resistant Over-lay)是一种添加了耐磨材料三氧化二铝的成卷或成张的原纸。经浸胶后成为高光泽透明或半透明纸。主要用于强化木地板、防火板等装饰板材表层。
商务部公告中表示,有关利害关系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